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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网评:公务员“福利房”就是与民争利的“特权”房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来源: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http://tlzsdls.maxlaw.cn/

“分到一套福利房,就等于净赚几百万元。”近日,公务员“福利房”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北京一个叫“广华新城”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用地规模超过10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为243.7万平米,计划建设83栋住宅楼。将来入住的人员除了公务员,还有央企职工。当然,房价仅为周围房价的五分之一,一平米净赚四万元,基本不成问题。

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发文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也就意味着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须自行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而北京“广华新城”的在建项目,公务员购买价仅为周围房价的五分之一,一平米净赚四万元,这不是“特权房”

依靠占有的人脉关系和资源优势,大建集资房、或以成本价团购商品房,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为公务员搞集体福利,作为一种福利和赚钱渠道,转手赚几百万,不是权力自肥催生的怪胎

公务员阶层从福利房中获得的隐性福利,是以间接损害社会的共同利益为代价的。一边是普通群众为高房价叫苦连天,另一半是公务员们享受着体制带来的快感。此起彼伏的福利房,让我们看到的是“一小撮人”在锦上添花,而且是建立在挤压其他需求群体之上的。

“科级以下的年轻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4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这是事实,但是,给年轻公务员提供住房保障,其他非公务员年轻人的住房谁来保障他们感到没有希望时难道不也应该受到关注吗如果不能公平对待所有的子民,这就是不公平的政策。一个制度设计,公平是底线。在老百姓没有福利房的情况下,公务员就没有享受福利房的权利。

公务员的“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已成为制造社会不公的一道突兀符,是与民争利的权力自肥。杜绝“福利分房”的乱象,是社会环境下的公平问题。政府部门只有从自身做起,规范行为,切实公平、透明,只有这样,每个人的“中国梦”才得以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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